发布时间:2013-8-23 来源:河南英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它们分别是可燃气体报警器首次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后续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中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首次检定的项目比较多而且全一氧化碳测定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首次检定主要是对报警器进行外观以及通断电检测,数据显示正确性检测红外线报警器、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的检测、复位检测以及报警器的量程漂移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后续检定是建立在首次检定的基础之上的,通过首次检定过后,基本上已经确定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各种性能数据,在后续检定中,主要关注的是通电检查、示值误差、响应性能、复位性等项目。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中检定主要关注其示值以及通电检查。根据国家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须实施定点定周期强制检定,而且其检定周期不应该超过1年。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的主要措施 物位计质保证书 检定可燃气体标准物质我们知道可燃气体是由多种气体混合而成(主要异丁烷、丙烷),因此,用何种标准气体作为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介质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中,以异丁烷和丙烷作为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的标准气体,但是实际中用这两种气体来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会带给生产企业很大的不便。计量检定人员在检定可燃气体报警器时采用的气体标准物质应与被测气体种类相同,通用仪器可采用异丁烷或丙烷有代表性的气体标准物质。对于非通用型仪器,尽量使采用的气体标准物质与被测气体相同,否则,就不能断定被检仪器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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