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9-26 来源:桂林生活网
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蒋明向媒体介绍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
即将在10月份对社会公众公开的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
图为位于市环保局楼顶的PM2.5监测仪器和PM10监测仪器
桂林生活网讯(邢刚)9月25日上午,桂林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的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向媒体通报。按照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通知要求,桂林市在今年10月底前要开始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发布本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注:之前称为空气污染指数API)实时信息。
空气质量6项监测数据10月将公布 每小时更新一次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邵艳青称,目前我市已完成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和AQI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将根据市政府要求,在10月份择日正式发布。届时,市民可登录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4个监测点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监测结果,监测数据每小时更新一次。市民通过了解监测数据,可以及时获悉空气质量状况,为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分别位于电子科大尧山校区、市环保局监测站、龙隐路小学和八中。其中,电子科大尧山校区监测点为清洁对照点,其监测数据不参与全市空气质量日均值的统计和评价。这4个监测点对环境空气进行24小时监测,监测指标的数据域国家环保部直接联网。
新的空气质量标准门槛提高 不达标的几率相对加大
新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与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相比,更加严格、客观、准确、实用。具体表现是:新标准调整了指数称谓、新增3个污染物项目(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取消特定工业区功能、增加细化指数评价级别,由5个级别增加到6个级别、改变评价时间区域,原来的一天为当天12点至次日12点,现在改成完整的自然天,即从一天的0点到24点、收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按照原国家环境空气质量API标准评价,桂林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高了污染物指标标准要求。按照新标准,目前桂林市空气质量状况,特别是PM2.5的浓度,不能完全达到新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在正式公布PM2.5等相关监测数据后的一段时间,桂林的空气质量可能会出现不达标的情况。
以新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根据今年1月份到8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级天数有64天,二级有120天,三级有42天,三级以上天数有17天,空气优良率为75.7%。对照原有标准,可以明显看出新标准实施以后,对桂林市空气质量的优良率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南宁市和柳州市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但这并不是实际上空气质量的明显下降,而是由于执行了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使得空气达标的门槛更高了许多,使得不达标的几率相对加大。
监测PM2.5有利于分析环境现状 进而对症开展治理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黄跃武表示,监测PM2.5将有利于利用数据显示桂林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而分析其特点和发展趋势,对症开展治理工作。
监测是手段,治理是关键。市环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以PM2.5的监测到逼空气质量的改善,进一步加大PM2.5等空气污染物的治理工作,禁止建设高污染项目;加大电厂水泥厂的脱硝,电厂脱硫设施管理,锅炉污染,油烟污染,污染防治;加大对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包括提高新车准入标准,加快淘汰黄标准车,提高油品质量;加快完成加油站,油罐车,油库等油气回收工作;同时结合目前我市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联防联控、部门协调、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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